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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罰款標準

日期:2021-07-08 14:51:43      點擊:

對于商標就是具有一個明顯的排他性的,他人未經(jīng)許可不可以使用商標,這個商標如果侵權相應的商品是不允許進行一個銷售的,如果進行銷售就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的。那么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罰款標準是什么?閱讀完以下知春路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內(nèi)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罰款標準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屬于商品流通環(huán)節(jié)中的一種商標侵權行為。通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除靠生產(chǎn)者自行銷售外,往往還要通過其他人的銷售活動才能到達消費者手中。像這樣的銷售者,與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生產(chǎn)者一樣,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處、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作用。因此對這種銷售也應認定是一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同樣要按商標侵權行為處理,讓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生產(chǎn)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銷售者則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標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jù)《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二、商標權取得

1、商標權的取得,是指根據(jù)什么原則和采取什么方法來獲得商標權。

2、商標權取得的原則有以下三種:

(1)使用原則

使用原則,即使用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商標的使用而自然產(chǎn)生,商標權根據(jù)商標使用事實而得以成立。

(2)注冊原則

注冊原則,即注冊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注冊事實而成立,只有注冊商標才能取得商標權。

(3)混合原則

混合原則,即折衷原則,是指在確定商標權的成立時,兼顧使用與注冊兩種事實,商標權既可因注冊而產(chǎn)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3、商標權取得的方式分為兩種:

(1)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商標權的原始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標權由創(chuàng)設而來,其產(chǎn)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標權,也不以他的意志為根據(jù)。

(2)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傳來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標權及他人意志為基礎而取得商標權。

三、商標權侵權方式

1、未經(jīng)注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4、故意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

5、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

上面的是知春路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識。綜上可知,商標權的侵權就是需要按照相應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梢姸嗔私夥芍R對我們的生活有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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