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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胡辣湯”到“肉夾饃”:商標維權該以何為界限?

日期:2021-11-29 11:26:21      點擊:

從“逍遙鎮(zhèn)胡辣湯協(xié)會”起訴商家,到“潼關肉夾饃協(xié)會”向商家收取加盟費,連日來,一系列商標維權事件引發(fā)社會關注。

本月2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逍遙鎮(zhèn)”“潼關肉夾饃”商標糾紛回應:“逍遙鎮(zhèn)”“潼關肉夾饃”無權收加盟費。目前,兩家協(xié)會已停止相關維權行為,商標維權事件“塵埃落定”。

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經定調,但類似的案例還有很多。據(jù)云南昆明當?shù)孛襟w報道,近日,昆明多家店名中含有“眼鏡”二字的餐飲經營者,被“眼鏡”注冊商標的商標權人包某起訴。

記者了解到,包某在寧夏銀川經營著一家名為“眼鏡燒烤”的燒烤店。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包某關聯(lián)30多起涉及侵害商標權糾紛,被告為西安、哈爾濱、重慶、廈門、西寧等多個城市的餐廳。包某要求被告拆除店內帶有“眼鏡”等相同或近似標識的店招、門頭,并索賠數(shù)萬元。其中,多起訴訟被法院駁回或原告撤訴。

目前,包某所擁有的“眼鏡”商標,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顯示為“撤銷/無效宣告申請審查中”。

在網絡上,許多網友認為這屬于“故意碰瓷”“惡意訴訟”。寧夏新中元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司鵬飛告訴中新網記者,商標的保護強度與其顯著性呈正相關,商標的顯著性越強,其保護范圍越大、強度越高。包某起訴的范圍涉及全國多地的餐飲經營者,涉案商標“眼鏡”為日常用語,并不具備顯著性及知名度,其他地區(qū)帶有“眼鏡”字樣的餐廳很難被認定存在侵權。這種訴訟行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資源的浪費,可能會被認為是惡意起訴。

那么,商標維權應以何為界?“商標所有者有保護自己利益不被侵犯的權利,但是要考慮維權的界限。”寧夏新中元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楠認為,商標維權訴訟是否構成惡意訴訟,需要根據(jù)主觀意圖、損害結果、因果關系等各方面因素綜合考量。她建議,公眾在認為自己被侵權的情況下可以采取合理的多種方式維權,既保證了自己權利不受侵犯,也能減少對司法資源的占用。

寧夏市場監(jiān)管廳知識產權保護處副處長張欣表示,各級知識產權部門應加強對公眾宣傳普及知識產權、商標保護的相關法律知識,對“惡意維權”的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處理;同時不能“因噎廢食”,要保護好商標所有者的合法權益,發(fā)揮好地方品牌效應。(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編輯:白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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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http://gdyuanlong.cn/2021/hyxw_1129/6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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